真是氣死人啦!!~~~~~
今早10:4X分時去新光交個東西......
進新光丟件加出來不到20秒的時間....
看到一人在偷拍....一看到我就像是做了虧心事一樣一溜煙就跑了!!~~~
他們不是執法人員嗎??
怎麼像偷偷摸摸像個鬼一樣....
不是應該以勸導為主嗎??
真是氣死人啦!!~~
 
等著收罰單嚕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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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g clampot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